图片展示
搜索

产业对接企业项目认领表

  • 认领申请单编号 *

  • 认领企业名称 *

  • 联系人 *

  • 联系电话 *

  • 认领说明 *

  • 提交

  • 验证码
    看不清?换一张
    取消
    确定

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(车间)项目的通知

2023-04-14 00:00:00

浏览:

各镇街(园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各有关企业: 围绕省市“坚持制造业当家,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”的工作部署,根据《东莞市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》(东工信〔2023〕47号)、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东工信〔2022〕215号)、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东工信〔2022〕204号)、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东工信〔2022〕203号),现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(车间)项目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按《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(车间)项目申报指南》要求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智能工厂(车间),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(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)。 二、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陆“企莞家”网站(http://im.dg.gov.cn)按《申报指南》要求提交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。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

作者: 东莞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
0
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(车间)项目的通知
各镇街(园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各有关企业: 围绕省市“坚持制造业当家,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”的工作部署,根据《东莞市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》(东工信〔2023〕47号)、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东工信〔2022〕215号)、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东工信〔2022〕204号)、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东工信〔2022〕203号),现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(车间)项目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按《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(车间)项目申报指南》要求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智能工厂(车间),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(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)。 二、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陆“企莞家”网站(http://im.dg.gov.cn)按《申报指南》要求提交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。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
长按图片保存/分享

联系我们

ADD: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二路9号
           元昇数谷1栋A902 室

TEL:13925752755 刘小姐

Email:dimia2017@163.com

图片展示

关注公众号

图片展示

关注小程序

Copyright© 2022 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        粤ICP备20022873号
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